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CIAPS)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一级工业协会。协会成立于1989年,现有350多个会员单位,涵盖中国所有的电池系列和领域,可以说是中国目前组织最为完善、功能最为齐全、规模最大的电池行业协会。本会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物理电源分会和电源配件分会等六个分会。协会以“团结、友谊、竞争、发展”为会风,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完成了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促进了行业的技术进步。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负责中国“八·五”、“九·五”、“十·五”规划中有关电池发展规划的编制,积极参与中国电动汽车及燃料电池发展计划的讨论与制定,为描绘中国电池发展蓝图做出了贡献。
协会发挥其网络功能与组织起来的优势,配合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先后对中国的碱性电池、密封铅蓄电池,以及手机用电池等进行了检测及行业评比,对确立国产品牌、维护民族利益、规范电池市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为了加强中国电池企业与国外同行业的信息沟通,把中国电池产品推向国际市场,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已向国际网管中心,
注册了自已的一级域名:“中国电池在线(www.Chinabatteryonline.com 和www.cbo.com.cn )”,
并与国际上著名的电池网站相互链接,它将是国外同行了解中国电池行业最快捷的渠道之一。同时协会还创办了自己的会刊---《电池世界》,
并每两年主办一次“中国国际电池技术交流会/展览会(CIBF)”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与电池领域国际上知名的学术团体、工业协会及跨国集团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我们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继续与国外各相关机构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李七庄凌庄子道18号
通讯处:天津市296信箱行业协会 邮编:300381
电话:022-23380938,23959268,23959269,23959048,23959049
传真:022-2338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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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eb site): http://www.chinabatteryonline.com
http://www.cbo.com.cn
中国国际电池技术交流会/展览会(CIBF) 会/展览会(CIBF)
本会1992年在中国天津举办了首届“中国国际电池技术交流会/展览会(CIBF)”,开创了中国电池行业走向世界的先河。此后,又于1995、1997、1999、2001年六月份在北京国际会员中心举办了四届规模更大的中国国际电池技术交流会/展览会。“第五届中国国际电池技术交流会/展览会(CIBF2001)”,无论从规模上、展品和论文水平上均超过了以往各届,是新世纪首届世界上影响力最大的综合性国际电池会展。共有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余位代表参加CIBF21,展位数量达到384个,展览面积7500平方米。
CIBF已成为国际电池行业的例会,每两年在中国北京举办一届。 为保护“CIBF”(China
International Battery Fair)这一无形资产,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本会已于1997年12月向国家工商管理局进行了商标注册,并于1998年1月被正式批准。今后,凡未经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授权,擅自使用CIBF注册商标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第六届CIBF将于2003年6月底在北京举行。热忱欢迎参加CIBF2003。
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
挂靠单位:新乡太行电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建设路10号
邮编:453069
电话: 0373-3313239
传真: 0373-3381431
酸性蓄电池分会
挂靠单位:浙江南都电源工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余杭市临平镇振西路18号
邮编:311100
电话:0571-6231858
传真:0571-5128965
物理电源分会
挂靠单位: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
地址: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
邮编:200233
电话:021-64082234
传真:021-64081817
锂电池分会
挂靠单位:武汉力兴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工业园
邮编:430074
电话/传真:027-87561300
电源配件分会
挂靠单位:梅岭化工厂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中华路705号
邮编: 563003
电话:0852-8611806
传真:0852-8824207
干电池工作委员会
挂靠单位:成都信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牛市口海椒市街9号
邮编: 610066
电话: 028-4514902
传真: 028-4521047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免费或优惠获得本会出版的各种刊物或资料;
(七)参加本会的活动,可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优惠。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
料;
(六)为维护本会的团结、统一和工
作上的协调,不组织、不参加有损于
本会的一切活动。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一、 经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局核准,本会会员单位年度会费收取标准如下:
常务理事单位 2,000元;
总会理事单位 1,500元;
分会理事单位 1,200元;
一般会员单位 1,000元;
院校会员单位 500元
二、根据本会章程第十二条规定,"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三、会费及其他赞助性收费等一律由总会统一收缴,分会不再另行收缴,以减轻会员单位负担,避免重复收费。
四、协会银行帐号:
户名: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帐号:0302010109101804969
开户行:天津市和平区工商行锦州道分理处(邮编:300020)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入 会 申 请 表
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
所属部委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网址
http://
法人代表
姓名
职称/职务
电话
手 机
Email
联络员
姓名
职称/职务
电话
手 机
Email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职 工 人 数
技术人员
主要产品
品 种
品 牌
年份
(近四年)
产量
()
产 值
(现价)
销售收入
(万 元)
税金
(万 元)
利 润
(万元)
出口量
()
出口值
(万元)
对协会工作的建议
备 注
法人代表签字
中国化
学与物
理电源
行业协
会审批
意见
年 月 日
申
请
单
位
盖
章
注: 1.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
2.此表格一式两份,寄回协会。地址:天津市296信箱行业协会,邮编:300381
电话:022-23380938,23959269,23959268 传真:022-2338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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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 site: www.chinabatteryonline.com
http://www.cbo.com.cn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成员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理事长 陈景贵 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八研究所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副理事长 王宇波 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
副理事长 蘩庆海 新乡太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副理事长 姜文正 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所长
副理事长 杨玉光 国营梅岭化工厂厂长/高级工程师
副理事长 曾凡建 成都信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副理事长 许 斌 武汉力兴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理事长 黄显贵 广东省潮州讯通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总经理
副理事长 陈孟礼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副理事长 李革臣 哈尔滨子木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副理事长 沈 涛 江苏海四达集团公司 总经理
副理事长 秦兴才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副理事长 陈哲艮 中国光电技术发展中心 常务副主任
副理事长 吴 锋 国家高技术新型贮能材料工程开发中心 主任
副理事长 杨善基 江苏隆源双登电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
秘书长 童析然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秘书长
副秘书长 刘彦龙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副秘书长
常务理事:38名
1 王宇波 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 总裁/高级工程师
2 郭锦华 广东佳力集团公司 总经理/工程师
3 陆荫文 江门三捷电池实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程师
4 刘国忠 中辽三普电池(沈阳)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5 秦兴才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6 吴 锋 国家高技术新型储能材料工程开发中心 主任/教授(博导)
7 姜文正 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 所长/研究员
8 汪以道 成都建中锂电池厂 厂长/高级工程师
9 沈 涛 江苏海四达集团公司 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10 黎福根 长沙丰日电气集团公司 总质量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1 张 旗 邵阳蓝宝电源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12 张 健 国营七五二厂 副厂长
13 杨玉光 国营梅岭化工厂(三四零一厂) 厂长/高级工程师
14 繁庆海 新乡太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书记、厂长/高级政工师
15 李革臣 哈尔滨子木自动化有限公司 总经理/教授
16 林乐泉 威海文隆电池有限公司 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17 陈哲艮 中国光电技术发展中心 副主任/研究员
18 王傲生 上海复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程师
19 陈杉亮 福建泉州大华蓄电池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 陈景贵 电子部第十八研究所 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1 杨善基 江苏双登电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22 林涛 舟山市华源电气有限公司 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23 闫德意 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4 付 超 沈阳昌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研究员
25 康志强 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26 夏 熙 新疆大学应用化学所 所长/教授
27 殷海鸣 山东淄博迪生电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经济师
28 许 斌 武汉力兴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9 张 宾 深圳华达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经理/高级经济师
30 曾凡建 成都信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31 王顺福 上海新宇电源厂 厂长
32 郭树泉 广西梧州新华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33 余焕辉 江门市电池厂 厂长/助理会计师
34 陈孟礼 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35 李文漫 河南环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36 张华农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37 刘 晔 哈尔滨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38 黄显贵 广东省潮州讯通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总经理
理事:73名
1 马益曾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财务部主任/高级会计师
2 王宇波 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 总裁/高级工程师
3 郭锦华 广东佳力集团公司 总经理/工程师
4 王顺福 上海新宇电源厂 厂长
5 陆荫文 江门三捷电池实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程师
6 史鹏飞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博导/教授
7 邢宝柱 秦皇岛市华美光电设备总公司 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8 姜文正 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 所长/研究员
9 张 旗 邵阳蓝宝电源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10 李革臣 哈尔滨子木自动化有限公司 总经理/教授
11 李凌云 招远市玲珑电池有限公司 总经理
12 李绪福 北海科能化学与电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13 沈 涛 江苏海四达集团公司 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14 陈景贵 电子部第十八研究所 所长/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15 陈哲艮 中国光电技术发展中心 副主任/研究员
16 王熬生 上海复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程师
17 陈丰钿 潮州市东凤玻璃棉纸厂 总经理/经济师
18 陈再喜 广东猛狮蓄电池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长
19 卓庆洪 蕉岭县电池厂 技术科长/工程师
20 陈杉亮 福建泉州大华蓄电池有限公司 董事长
21 张 健 国营七五二厂 副厂长
22 沈 涛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23 杨玉伟 国营七五五厂 党委书记、厂长/高级政工师
24 杨玉光 国营梅岭化工厂(三四零一厂) 厂长/高级工程师
25 杨善基 江苏双登电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26 吴 锋 国家高技术新型储能材料工程开发中心 主任/教授(博导)
27 秦兴才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28 林 涛 舟山市华源电气有限公司 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29 林乐泉 威海文隆电池有限公司 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30 郭树泉 广西梧州新华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31 孙 涛 徐州爱力劲电子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程师
32 郭克君 成都信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发展部副总工
33 李朝阳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武汉七一二所 研究室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34 翁木祥 地方国营汕头电池厂 副总经理、厂长
35 黄显贵 深圳华达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36 姚伟民 广州高力电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
37 曾凡建 成都信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38 隗玉林 航天工业总工司三四零一厂 副总工程师/研究员
39 薛崇勇 天津市彩虹电源有限公司 董事长/经济师
40 余焕辉 江门市电池厂 厂长/助理会计师
41 任秀友 天津市泰博机电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42 高国旗 廊坊市文辉蓄电池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级经济师
43 刘国忠 中辽三普电池(沈阳)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44 钟发平 长沙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 总经理/教授
45 殷海鸣 山东淄博迪生电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经济师
46 袁 明 南京中观机械电子有限公司 总经理
47 李文漫 河南环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级工程师
48 李汴生 开封双飞电源设备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级工程师
49 周艾平 湖南省冷水江南龙电源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部主任/工程师
50 钱敦勇 宁波豹王电池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工程师
51 闫德意 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52 汪以道 成都建中锂电池厂 厂长/高级工程师
53 徐广平 吉林镍业公司 总经理
54 蒋利军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55 刘彦龙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副秘书长/工程师
56 康志强 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57 许 斌 武汉力兴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58 黎福根 长沙丰日电气集团公司 总质量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59 付 超 沈阳昌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研究员
60 冯学忠 宁夏银川金豹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程师
61 任清福 河北任远集团 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62 居春山 扬州华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程师
63 付元森 深圳律普敦实业有限公司 常务董事
64 陈贻爽 武汉长电光源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65 卓凯甫 宁波太阳能电源厂 厂长/工程师
66 夏 熙 新疆大学应用化学所 所长/教授
67 郝 伟 津川(天津)环保电子电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程师
68 童析然 电子部十八研究所 秘书长/高级工程师
69 陈孟礼 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70 李 豪 北京星恒电源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71 胡海平 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72 郝春旗 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电工分工司 总经理
73 李洪祥 天津蓝天三洋电源有限公司 经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全称为"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CIAPS)"。
第二条 本会具有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跨部门、地区和跨所有制的行业协会。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团结、友谊、竞争、发展"的会风,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为会员单位服务,维护会员单位和本行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本行业的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信息产业部的业务指导和民政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现会址:天津市南开区李七庄凌庄子道18号
电话:022-23380938,23959268,23959269,23959048,23959049
传真:022-23380938
电子邮件:CIAPS@public.tpt.tj.cn
网址:http://www.chinabatteryonline.com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本会专业范围包括:各类铅酸蓄电池、碱性蓄电池、干电池、锂电池、太阳能电池及各种新型电池,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配件、生产设备和测试仪器等;
(二)向政府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向会员单位传达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并协助贯彻落实;
(三)开展对本行业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交流工作,搞好本行业的统计工作,向政府提出本行业发展等方面的建议;
(四)组织订立行规行约, 并监督执行,协助政府规范市场行为,为会员开拓市场并为建立公平、有序竞争的外部环境创造条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行业声誉;
(五)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起草、修订本行业的国家标准,组织制定、修订本行业的行业标准,并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
(六)协助政府组织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推动行业内相关方面的协调发展;
(七)开展对本行业产品的质量检测、评比和认证,协助政府做好价格协调与调整工作,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经济立法、经济技术政策和产品进出口等方面的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
(八)研究国内外技术经济市场动态,预测产品发展趋势,广泛开展信息交
流与技术咨询活动,编辑出版刊物,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开拓市场进行指导;
(九) 组织会员单位开展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交流,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经营管理方式,开展企业诊断和咨询服务;
(十)采取多种形式为会员培训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十一)大力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学术交流活动,举办本行业全国性展览会(展示会、展销会)和学术交流会。同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国际交往与合作,举办本行业的国际性展览会、交易会和学术会议。为广大企业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服务;
(十二)承办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委托办理的事项,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行业专业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
(四)能积极参加本会所组织的活动;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单位会员的代表应是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本单位的另一名负责人;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免费或优惠获得本会出版的各种刊物或资料;
(七)参加本会的活动,可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优惠。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为维护本会的团结、统一和工作上的协调,不组织、不参加有损于本会的一切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讨论本会的长远及近期发展规划;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物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4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与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以书信形式经本会全体理事审定,并修改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1999年6月10日起生效。
《电池世界》是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会刊,发行量居同类期刊之首。读者群以从事电池科研、生产的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者、市场营销人员及电池用户为主。主要报导国内外电池领域最新的科技成果、企业管理经验、市场营销与产品供求信息、国际会展动态、国家产业政策等。《电池世界》是协会为促进和加强国内外电池行业之间的信息交流而架起的又一座桥梁,免费发向全国电池行业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广大电池用户(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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